六合正旭评报字(2001)第062号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 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 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运 用法定或公允的方法及程序,对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吉林炭素集团上海碳 素厂电极生产线所涉及到的全部资产及相应负债进行了评估,在委托方及资产占有 方有关人员密切配合和大力协助下,对委估资产进行了实地勘查与核对,同时进行 了必要的市场调研以及我们认为必要实施的其它评估程序,对上述资产在 2001年6 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下:
    一、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2001年6月30日,吉林炭素集团上海碳素厂的资产:账面值25 ,341.44万元,调整后账面值25,525.24万元,评估值24,660.89 万元,增值-864 .35万元,增值率-3.39 %;负债:账面值8,461.28 万元,调整后账面值8,645 .07万元,评估值8,645.07万元;净资产:账面值16,880.17万元,调整后账面值16, 880.17万元,评估值16,015.82万元,增值-864.35万元,增值率-5.12 %。
    二、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附后)
    评估机构名称: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机构法人签字:薛勇
    注册评估师签字: 薛勇
    宋吉力
    
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0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