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7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7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委托三名,其中:吴永胜先生、康飞宇先生授权委托陈华先生,杜婕女士授权委托庞国华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王文军先生主持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选举杨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3日
    附杨光先生简历:
    杨光,男,汉族,1959年出生,毕业于东北工学院,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吉林炭素总厂306车间团总支书记、生产副主任、行政主任,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调度长兼生产分厂厂长,吉林炭素集团上海炭素厂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中钢集团上海新型石墨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现任中钢吉炭董事、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