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7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第2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05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告知,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勇智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各项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并通过了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