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汽集团, 持有本公 司国有法人股1232158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4.97%)与中国一汽集团公司( 以 下简称一汽集团)于2002年6月14日在北京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证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 司董事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天汽集团拟将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中的739294920股, 协议转让给一 汽集团,每股转让价格以2002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值为准, 协 议签署后,天汽集团和一汽集团双方将共同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我公司进行评估。 如果转让完成后,一汽集团将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739294920股,占总股本的50 .98%,天汽集团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492863280股,占总股本的33.99%。
    二、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天汽集团)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世堂
    注册资本:437705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78号
    主营业务范围:轿车、各类汽车、拖拉机及配件、内燃机及配件的制造与加工; 与该制造相关的机械、电子、成套设备、模具、化工油脂、工具、通用机械、汽车 用材料的制造与加工;轿车、汽车、拖拉机及零部件、物资及机电设备的供销及进 出口业务等。
    2、受让方(一汽集团)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竺延风
    注册资本:379800万元
    注册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83号
    主营业务范围:汽车及汽车配件、小轿车及小轿车配件、旅游车及旅游车配件、 汽车修理、动能输出、机械加工、建筑一级。
    三、该项股权转让能否成功,尚取决于转让双方能否获得国家财政部的批准和 中国证监会豁免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我公司将紧密关注股权转让事宜的进度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