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5月24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刘清茂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同意张洪生、巫国芳董事因年龄关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董事会对张 洪生、巫国芳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2、审议通过了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及制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预案;
    决定提名姚德超、高凤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附后),董事 会建议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6万元(含税);
    3、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公益金弥补住房周转金借方余额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01]5 号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制度改革 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公司在2001年己将2000年12月31日的 住房周转金借方余额577.6万元转入“利润分配—期初未分配利润”科目, 董事会 决定以公益金予以弥补,并待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4、决定于2002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
    
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5日
     附独立董事简历
    姚德超,男,汉族,194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 会计师。曾任国家财政部办公厅政策研究处处长,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交管理司、企 业管理司司长,一汽集团副厂长、副总经理、董事,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常务副 主任,财政部中国财经报社副社长、副总编;现任该报社顾问。
    高凤龙,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南开大学金融系副教 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助理总经理, 天津市华麟行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姚德超、高凤龙先生为本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 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 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4日
     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高凤龙,作为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该公司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己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己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高凤龙    2002年5月20日
     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姚德超,作为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该公司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姚德超    200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