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2月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06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7名,竺延风、金毅、陈先平、许艳华董事因公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内容也向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报,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06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决定于2006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