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5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董事张世堂、陈先平、许宪平、田聪明及独立董事刘骏民、高凤龙出席会议,竺延风董事长、金毅、许艳华董事和姚德超、徐晓东独立董事因公缺席了本次会议,姚德超独立董事委托高凤龙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决定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章程修订案进行修改,并提交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次董事会通过的公司章程修订案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轿车、汽车发动机、汽车零部件、内燃机配件的制造及其售后服务;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研制及生产;房地产开发及经营;货物运输;商业的批发及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部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汽车品牌销售。(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业务发展需要和自身能力,经股东大会按法定程序批准,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可以适时调整投资方向、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订案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轿车、汽车发动机、汽车零部件、内燃机配件的制造及其售后服务;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研制及生产;房地产开发及经营;货物运输;商业的批发及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部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品牌汽车销售;汽车配件、汽车装具的批发及零售与汽车相关的技术咨询及服务;汽车维修。(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业务发展需要和自身能力,经股东大会按法定程序批准,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可以适时调整投资方向、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本公司曾于2005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董事会对原公司章程修订案的内容作了修改,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