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7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名,持有本公司股份70,371,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5%,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建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以及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转让宣化工程挖掘机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做大做强推土机主业,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宣化工程挖掘机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于宣化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298.41万元。
    鉴于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宣化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表决权。 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进行投票表决,同意1700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大会经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史克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