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宣化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前期进行的国有股股权转让工作,已于近日得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根据国资产权(2004)266号的文件内容,同意宣化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的3137.25万股和627.45万股国有股股权,转让于河北宣工福田重工有限公司及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国有股股权转让完成后,宣化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股7036.97万股,占总股本的42.65%,河北宣工福田重工有限公司持有3137.25万股,占总股本的19.01%,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27.45万股,占总股本的3.80%。
    目前,宣化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积极办理上述股权的过户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