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3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国有股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和《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变动报告书》。
    日前根据公司的控股股东宣化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由于国有股股权转让事项正在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过程中,因此目前还未办理该项股权的过户手续,原公告中提及的2230.83万股国有股股权质押事宜,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冻结手续,并于2003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进行了披露。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