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7月31 日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大会实到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6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由董事长王建军主持。 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 、审议通过了《王翠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11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宿卫灯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11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补选王翠林先生为公司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11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诚律师事务所卢鑫律师现场见证, 并为本次大会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 格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