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15日以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2005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段洪义董事因公出委托王慧宇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认真审核了由公司控股股东阿城继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在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将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暂行)修订为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将公司监事会工作条例(暂行)修订为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四项新增提案"的意见,经 对上述四项新增提案逐一表决,均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上述四项新增提案。
    决定将上述四项新增提案提交本公司于2005年5月20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