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9月9日上午10时在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64,214,900股,占总股份298,435,000股的55.03%,黑龙江省朗信律师事务所崔丽晶律师出席会议,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朱大萌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以164,214,9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翟学忠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2、以164,214,9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兰桂珍女士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3、以164,214,9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增补贺德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以164,214,9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增补段洪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5、以164,214,9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增补兰桂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黑龙江省朗信律师事务所崔丽晶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增补的董事及监事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9日
    附件:
    段洪义先生,1963年2月出生,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哈尔滨锅炉厂计划处副处长,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部长、副总会计师兼计财部部长,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贺德宝先生,1960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曾任阿城继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阿继电器总经理助理兼总经理办主任,阿城继电器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现任阿继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兰桂珍女士,1951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曾任阿城继电器厂团委副书记、书记、福利处处长、厂工会副主席、厂长助理兼人事干部处处长、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阿继电器副总经理,现任阿城继电器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