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4月21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德宝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预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公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认为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对所涉及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证的。
    3、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变更是在充分考虑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变更程序合法。
    4、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在厂房、设备租赁,产品、原材料、水电费及劳务等方面交易价格合理,在内部机制改革方面论证充分,实施合法,既维护了全体股东权益,又保证了公司资产保值增值,也为公司发展奠定了基础。
    特此公告
    
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