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12月8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相关人员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发出时间距会议召开时间虽未足10日,但已经公司全体董事同意,符合本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05年12月9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纪湘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实有董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4人,周家干董事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崔景泉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四、会议决议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与贵阳车辆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评估价值1,105万元为价格,以自有资金购买贵阳车辆厂所有的贵阳市新华路242号一层房产,用于增加棕纤维弹性材料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的相关情况见同时披露的《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车辆厂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05-025)。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