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于2004年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9,000万元进行国债、股票、基金的短期投资,会议公告刊载于2004年2月25日《证券时报》。为执行董事会决议,公司以其中3,000万元,根据与中富证券公司签署的《委托资产管理协议书》和《委托资产管理补充协议书》,委托中富证券公司进行委托资产管理。中富证券公司将我公司委托资产3,000万元购入股票后,所购买股票价格出现下跌。为了规避风险,公司根据协议,已收回委托理财资金1,685万元。其中,现金1,510万元,已划回公司银行帐户,另外,公司在证券营业部的资金帐户中尚有资金及股票175万元 (以6月9日收盘价及中签新股成本价计算)。对于尚未收回的1,315万元资金,公司正积极依据与中富证券公司签署的有关协议进行交涉,采取适当措施继续追讨。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