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公司第一大股东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宁政复[2002]73号批复,原计划由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成立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已经停止,改为由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资产划拨,设立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国有资产划归该公司。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1月4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资本:19430万元,法人代表:李家淼,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在市政府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国有资产经营;承担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实业投资。
    公司第一大股东仍为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一母公司。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