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0年10月 28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公司向控 股股东出售房产的关联交易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聘请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部分房产进行了资产评估, 现根据江 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衡评报字(2000)59号《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出售房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将评估结果公告如下:
    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0年9月30日。经评估计算 , 评估结果如下:原帐面价值 2989.95万元,调整后帐面值2989.95万元,评估价值2990.50万元。
    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一年, 上述评估结果需经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后生 效。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