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07年6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会议通知送达至全体董事。公司共有董事9名,会议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通讯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