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1年8月 3日在南京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的议案》,具体如下: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不超过5000万元的投资决策权。
    三、通过了《关于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指定袁春梅同志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四、《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损失处理的内控制度》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报告》。
    五、通过了《关于在盈余公积中列支住房周转金的议案》。
    六、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议 案等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在管理运作方面,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进 行,保证了公司依法运作;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客观、 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建立完善了内部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有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程序 依据充分;住房周转金的处理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 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 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