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16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龙秋云先生主持,参加大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5人,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33,96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逐项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133,966,5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133,966,5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133,966,5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审议《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133,966,5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审议《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赞成票133,966,5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六、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设立各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赞成票133,966,5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朱旗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其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