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1月28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龙秋云主持,参加大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4 人,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140,2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9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逐项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 140,280,00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广告经营合作协议〉的议案》:
    赞成票 140,280,000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曹蓉女士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