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5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公司独立董事喻国明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龙秋云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彭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同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龙秋云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长龙秋云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彭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附:彭益先生简历)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公司原聘请的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请期限即将到期,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工作,聘期一年,有关报酬将按相关程序另行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订广告经营合作协议》的议案:
    由于公司与湖南电视台卫星频道、湖南电视台经视台(含经济频道、都市频道、生活频道)、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湖南广播电视报(以下简称:各媒体)签署的广告代理合同即将到期(合同期限:1998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经友好协商,公司与以上各媒体签署广告经营合作协议,继续代理各媒体的广告业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在协议有效期内,各媒体的广告业务仍由公司继续统一代理经营,广告经营收入由公司统一收取,广告收入在各媒体与公司之间按6:4的比例予以分配。
    2、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五、 经董事会讨论,决定于2002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25日
    附:彭益先生简历
    彭益:男,43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主任编辑,曾任湖南电视台记者,湖南电视台办公室副主任,湖南广播电视发展中心节目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节目分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