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1年12月19日在公司 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龙秋云主持,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同意与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投资”)签订《反担保合同》 。
    根据公司与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互保协议》(已经董事会、 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对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500,000,000元人民币,由现代投资为 此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 问题的通知》规定,应现代投资要求,公司同意为其提供反担保, 并签订《反担保合 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本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已公告,详见2001年10月9 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于2002年6月30 日之后向国 家开发银行提取的8亿 元人民币借款, 由公司与公司大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 中心为现代投资提供反担保:
    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同意将其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6500万股, 出质“ 现代投资”提供反担保,股权质押金额不够部份 ,公司同意将湖南电视台卫视频道、 湖南电视台经视频道和湖南电视台生活频道的广告收费权权利作为反担保质押权, 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质押手续。若公司届时放弃此8亿元贷款,则以上反担保和质押手 续予以解除。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