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1月23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103,718,9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82%,公司董事长龙秋云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副董事长彭益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吕德璐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赞成103,718,979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的100%。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吕德璐律师依法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律师见证意见如下: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