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派息方案已获2004年4月1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3年度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9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8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6月10日,除息日为2004年6月11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4年6月10日下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4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国家股、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9号
    咨询联系人:周会平
    咨询电话:010-58021999
    传真电话:010-58021229
    六、备查文件: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