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3月1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凝寿监事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02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严格遵守有关制度及程序,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0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除应以募集资金92,048.09万元收购京沈高速公路北京段19年通行费收费权项目因非我公司可控制原因尚未投出外,其余募集资金项目已按公司承诺完成。
    对于报告期内公司以部分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周转贷款的决定,监事会认为其短期运用合理,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
    4、关于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项目。
    5、关于关联交易的情况: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无损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