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02年12月2日(星期一)上午10:30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 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时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2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02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华北高速"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02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华北高速"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件、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02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华北高速"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 2002年11月28、29日(星期四、五)
    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芳群园4区22号金城中心18层
    邮政编码 100078
    联系电话 010-67602600
    传 真 010-67602601
    五、其他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附件一:华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