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3月7日上午在 本公司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为750,601,000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8.86%。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周转贷款的议 案”,750,601,0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袁胜华律师已对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