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05年4月11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
    由于中国证监会2006年3月16日正式颁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证监公司字[2006]38号)。根据文件精神,上市公司需在该通知发出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相关文件的修改,完成此项工作尚需时间。因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取消原定于2006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决定于2006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此股东大会开会通知请详见2006年4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