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派息方案已获2005年4月26日召开的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5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现将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4年度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9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1.44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23日,除息日为2005年6月24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5年6月23日下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5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发起人国家股、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9号
    咨询联系人:周会平
    咨询电话:010-58021999
    传真电话:010-58021229
    六、备查文件: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