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遣漏负连带责任。
为解决公司股东山东声乐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股份7429400股, 占股本总 额的8.22%)对本公司的欠款事宜,本公司于2002年4月4日向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 提出诉讼保全,要求山东声乐集团有限公司归还对本公司的欠款2600万元。 沂南县 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作出民事裁定,于2002年4月8日将山东声乐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7429400股(占股本总额的8.22%)冻结,冻结期一年,自2002年 4月8 日至2003年4月7日。此前该部分股权,因山东省沂南县财政局提出诉讼,曾被山东省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详情见2002年3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