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原大股东及关联 企业归还本公司欠款的情况公告如下:
为解决对本公司的欠款事宜, 公司原大股东——山东声乐集团有限公司曾于 2001年10月18日做出承诺和专项说明,承诺以股权转让收入和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分 阶段归还本公司的欠款,具体内容已在2001年10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披露。截止到2001年12月31日,该公司及关联企业已按期履行了以下承诺 事项:
一、转让给山东山大集团有限公司的2700万股法人股所得的8100万元股权转让 收入,已抵偿该公司及关联企业对本公司的欠款8100万元。
二、以该公司拥有的位于沂南县城的117.9亩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按照同 处于县城的相同地块评估值(沂南县阳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拥有的13 万平方米土地 使用权,经山东省财政厅鲁财国资[2001]156号文件确认为17万元/亩)作为参考价, 协商定价为17万元/亩,作价抵偿对本公司的2004.30万元欠款。该土地使用权的过 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该公司的下属企业山东沂南声乐鞋业销售有限公司,已偿还对本公司的欠 款166.09万元。
对其他未到期的还款承诺事项,公司将继续强化清欠工作,督促大股东及关联 企业按承诺的还款计划履行还款义务,确保按期、足额收回欠款。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