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的控股公司山东山大华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占50.2%股份,以下简称华特环保公司)日前与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在济南签订了烟气脱硫工程总承包合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为中国国电集团的控股公司,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东郊。根据已签订的合同,华特环保公司作为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2×300MW 发电机组烟气脱硫工程EPC 总承包的承包商,承担该项目的建设工作。
项目采用湿式石灰石-石膏烟气脱硫技术,脱硫效率不低于95.5%。本项目包括脱硫岛内所有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包括专用工具、备件备品)、施工、运输、保管、调试、试验、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技术资料等。
合同的价格总额为人民币17,600 万元。
根据工程进度安排,脱硫装置与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分别计划于2006年4月30日、8月31日之前完成。
以上合同的实施将对控制鲁西南地区的大气污染起到积极作用,也将对促进本公司环保产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