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 市 地 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山大华特
股 票 代 码: 000915
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基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
通 讯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
股份变动性质: 增 加
联 系 电 话: 010-64264769
报告书签署日期:2003年 6 月 19 日
重要声明
(一) 本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 本公司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公司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山大华特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公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山大华特的股份;
(四) 本次股权变动尚需得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五)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公司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 指能基投资有限公司
山大华特: 指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声乐集团: 指山东声乐集团有限公司
济宁高新: 指济宁高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指本公司受让声乐集团、济宁高新持有的山大华特股权之行为
元: 指人民币元
一、 本公司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能基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
3、注册资本:15000万元
4、注册号: 1101052027714
5、企业代码:70018346—9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期限:自1999年3月24日至2019年3月23日
8、税务登记证号:地税京字110105700183469000,京国税朝字 110105700183469
9、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
10、联系电话:010-64264769
11、邮 编:100013
12、主要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投资;资产受托管理;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业务。
(二) 本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本公司是由闫俊杰、闫骏、张卫、闫俊香四个自然人共同出资创办的有责任限公司,其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如下:
┌───┐ ┌───┐ ┌───┐ ┌───┐ │闫俊杰│ │闫骏 │ │张卫 │ │闫俊香│ │80% │ │10% │ │5% │ │5% │ └─┬─┘ └─┬─┘ └─┬─┘ └─┬─┘ │ │ │ │ └───────┼─────┴─────┘ │ ┌───┴────┐ │能基投资有限公司│ └────────┘ (三)本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 姓 名 国籍 居住地 其他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情况 闫俊杰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长 闫 骏 中国 珠海 无 董事 张 卫 中国 北京 无 董事 闫俊香 中国 衡水 无 董事
以上董事中,除闫俊杰兼任上海达因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达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外,其他董事未有兼职情况。
(四) 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二、本公司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3年2月10日,本公司分别与声乐集团、济宁高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同意受让声乐集团持有的山大华特12,629,980股国有法人股(占山大华特股本总数的8.22%,为第二大股东),股权转让价款总计为22,345,212元,转让后股权性质变更为法人股。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本公司以从山大华特受让的对声乐集团的22,345,212元债权抵偿以上股权转让价款。
2、本公司同意受让济宁高新持有的山大华特6,037,713股国有法人股(占山大华特股本总数的3.93%,为第三大股东),股权转让价款总计为10,654,788元,转让后股权性质变更为法人股。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本公司以从山大华特受让的对济宁高新的10,654,788元债权抵偿以上股权转让价款。
以上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代表共同签署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股权转让后生效。
(二)本次股权转让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不存在其他附加特殊条件、补充协议及股权行使的其他安排、其余股份的其他安排等事宜。
(三)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山大华特法人股18,667,693股,占山大华特股本总数的12.16%,为第二大股东;声乐集团及济宁高新将不再持有山大华特的股权。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无买卖山大华特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四、其他重大事项
本公司无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它信息。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协议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能基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俊杰
签注日期:2003年6月19日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 市 地 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山大华特
股 票 代 码: 0009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声乐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山东省沂南县县城振兴路6号
通 讯 地 址: 山东省沂南县县城振兴路6号
股份变动性质: 减 少
联 系 电 话: 0539-3221280
报告书签署日期:2003年 6 月 19日
重要声明
(一) 本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 本公司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公司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山大华特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公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山大华特的股份;
(四) 本次股权变动尚需得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五)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公司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 指山东声乐集团有限公司
山大华特: 指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能基投资: 指能基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指本公司转让持有的山大华特股权之行为
元: 指人民币元
一、 本公司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声乐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沂南县县城振兴路6号
3、注册资本:5182万元
4、注册号: 3713211800162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期限:长期
7、税务登记证号:372832168773162
8、办公地址:山东省沂南县县城振兴路6号
9、联系电话:0539-3221280
10、邮 编:276300
11、主要经营范围:鞋、鞋材料、皮革、鞋楦、模具、鞋机、鞋用包装物、塑料制品、箱包、服装生产、销售;货物运输;饮食服务、住宿;进口本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材料、设备、仪器仪表配件;出口自产产品(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除外)。
(二)本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是经沂南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山东声乐鞋业集团公司工会出资4439万元、沂南县阳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出资743万元改制而成的有限责任公司,现为山大华特的第二大股东。本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国籍 居住地 其他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情况 赵凤明 中国 山东沂南 无 董事长 王京良 中国 山东沂南 无 董事 赵月成 中国 山东沂南 无 董事 房兴文 中国 山东沂南 无 董事 赵观园 中国 山东沂南 无 董事
以上董事中,除王京良兼任沂南县阳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外,其他董事未有兼职情况。
(三) 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二、本公司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3年2月10日,本公司与能基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山大华特12,629,980股国有法人股(占山大华特股本总数的8.22%,为第二大股东)转让给能基投资,转让后股权性质变更为法人股,股权转让价款总计为22,345,212元。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能基投资以受让的山大华特对本公司的22,345,212元债权抵偿以上股权转让价款。
以上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代表共同签署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股权转让后生效。
(二)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其他附加特殊条件、补充协议及股权行使的其他安排、其余股份的其他安排等事宜。
(三)本公司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
山大华特为解决欠款问题,于2003年3月18日向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沂南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于2003年3月20日将本公司持有的山大华特股份继续冻结,冻结期自2003年3月20日至2003年9月20日(此前该部分股权的冻结情况详见2002年4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对山大华特的欠款余额将减至3229.88万元,剩余欠款将继续按承诺的还款计划履行义务。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山大华特未清偿的负债、担保及损害山大华特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山大华特的股权。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无买卖山大华特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四、其他重大事项
本公司无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它信息。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协议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山东声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凤明
签注日期:2003年6月19日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 市 地 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山大华特
股 票 代 码: 000915
信息披露义务人:济宁高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济宁高新区管委办公大楼
通 讯 地 址: 济宁高新区管委办公大楼
联 系 电 话: 0537-2363203
股份变动性质: 减 少
报告书签署日期:2003年6月18日
重要声明
(一) 本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 本公司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公司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山大华特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公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山大华特的股份;
(四) 本次股权变动尚需得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五)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公司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 指济宁高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山大华特: 指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能基投资: 指能基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指本公司转让持有的山大华特股权之行为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公司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济宁高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济宁高新区管委办公大楼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
4、注册号: 3708031800328
5、企业代码:72756453-6
6、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7、经营期限:长期
8、税务登记证号:37080401001505
9、办公地址:济宁高新区管委办公大楼
10、联系电话:0537-2363203
11、邮 编:272023
12、主要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招商引资(项目引进、资金融通);有偿使用、冠名、区内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高新成果转让;对外贸易。
(二)本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为济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现为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本公司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国 籍 居住地 其他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情况 李 信 中国 山东济宁 无 董事长 佘春明 中国 山东济宁 无 董事 孙争鸣 中国 山东济宁 无 董事 王培南 中国 山东济宁 无 董事 陆效民 中国 山东济宁 无 董事
上述董事均未在其他公司兼任职务。
(三) 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二、本公司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3年2月10日,本公司与能基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山大华特6,037,713股(占山大华特总股本的3.9%,为第三大股东)国有法人股转让给能基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后股权性质变更为法人股,股权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10,654,788元。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能基投资以受让的山大华特对本公司的10,654,788元债权抵偿以上股权转让价款。
以上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代表共同签署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股权转让后生效
(二)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其他附加特殊条件、补充协议及股权行使的其他安排、其余股份的其他安排等事宜。
(三)本公司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
山大华特为解决欠款问题,于2002年12月4日向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沂南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于2003年3月20日将本公司持有的山大华特股份冻结,冻结期自2003年3月20日至2004年3月20日。
(四)根据有关约定,本次能基投资通过受让本公司持有的山大华特股权,将代本公司偿还对山大华特的10,654,788元欠款。至此,本公司将归还对山大华特的全部欠款。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山大华特未清偿的负债、担保及损害山大华特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山大华特的股权。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无买卖山大华特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四、其他重大事项
本公司无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它信息。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股份转让协议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济宁高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信
签注日期:200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