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2年9月 18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济南)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敬田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七名,实到监事五名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报告和议案:
一、《关于出资组建山东山大康诺制药有限公司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有效整合山东大学的资源,充分发挥学校的技术优势,推动公司资产的进一步优化,决定出资1040万元与山东山大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山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臧恒昌、程树仓、王景梓共同组建山东山大康诺制药有限公司(暂定名)。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前的市场需求,可以有效改善公司的产业结构和资产质量,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和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共同出资组建公司的行为属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两名关联董事已回避,未参与表决。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经综合考察,决定提名陈旭先生、于剑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待上报监管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确认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