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使投资者及时了解信息,现将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2年8月25日,本公司股东山东声乐集团有限公司、济宁高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山东声乐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42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8.224%)国有法人股,以每股价格人民币3元转让给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22,288,200元。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从本公司受让的对山东声乐集团有限公司的22,288,200元到期债权抵偿以上股权转让价款。
2、济宁高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551,596股(占公司总股本3.931%)国有法人股,以每股价格人民币3元转让给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10,654,788元。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对济宁高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10,654,788元到期债权抵偿以上股权转让价款。
上述协议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批准后实施。
二、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总股本8281万股,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441号,法定代表人:段转建。公司的主要出资人为:安徽国祯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340万股,占总股本的28.2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080万股,占总股本的25.12%;海南三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949.17万股,占总股本的23.54%。主要经营能源开发、生物工程、高新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服务等业务。
三、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声乐集团有限公司、济宁高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如上述股权转让实施,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12.16%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