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于2003年4月13日召开了200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3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二、分配方案
    《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2年末总股本45,353.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
    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6月10日,除息日为2003年6月11日,红利发放日为2003年6月1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3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次公众股股东的股息将于2003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国有股、法人股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路
    3、邮 编:317500
    4、电 话:0576-6139077
    5、传 真:0576-6139081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