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3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筱根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拓宽企业发展空间,引进新的利润增长点,实行多元化经营,有效规避单行业风险,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决定增加经营范围。为此,决定对本公司章程做相应的修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摩托车及配件的生产、销售、研究、设计和开发;机电产品的生产、销售;上述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包括本企业控股的成员企业。”现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摩托车及配件的生产、销售、研究、设计和开发;机电产品的生产、销售;自行车及三轮车的生产、销售、研究、设计和开发;上述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详见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钱江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张敬钤先生和俞邦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开声明见附件二)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人事任命事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决定任命王新君先生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铸造分公司总经理,任命王观海先生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总经理,任命屈统淮先生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锦屏装配分公司总经理。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敬钤,男,58岁,本科学历。1968年毕业于浙江化工学院。历任浙江仙居制药厂科长、副厂长、厂长、台州地区计经委副主任、浙江省温岭县县长、浙江省温岭市市长、浙江省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浙江省药品管理局副局长。现任浙江万马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俞邦飞,男,52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计委秘书、浙江省计经委秘书、浙江省温岭县副县长、浙江省计经委工业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省地方铁路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省石化实业开发公司总经理。
    
附件二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敬钤,作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敬钤    声明时间:2002年10月28日
    声明地点:杭州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俞邦飞,作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俞邦飞    声明时间:2002年10月28日
    声明地点:杭州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钱江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张敬钤先生、俞邦飞先生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钱江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八日于浙江温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