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3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筱根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近日,本公司经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厅[2002]登记制1480号文批准,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为此,决定对本公司章程做相应的修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摩托车及配件的生产、销售、研究、设计和开发;机电产品的生产、销售;上述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现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摩托车及配件的生产、销售、研究、设计和开发;机电产品的生产、销售;上述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包括本企业控股的成员企业。”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