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2年6月22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3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为使公司章程更具合 理性及可操作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议对本公司章程做相应 的补充、修改和完善。
    另外,虽然本次公司《章程》修改中对公司章程原第四章第八十五条有关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及董事的选举事项进行了修正,但公司于2002年3月28日召开的 200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推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提案》不因 本条的修改而失效,即“钱江集团有限公司应提名七名董事候选人,尚缺一名将由 钱江集团有限公司在合适时机提名”的决议内容依然有效。(《公司章程修正案》 详见附件)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 的变更手续。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的议案》;
    1、决定由张旭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五 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由公司董事长陈筱根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 任委员;
    3、决定由童本立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4、决定由张旭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