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公司于2001年11月13 日在《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报》上刊登的《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2001年配股获配可流通股 份上市公告》中“ 三、公司股份变动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到11月7日)”的 部分数据计算有误 ,现作如下更正:
    第九大股东“高振东”的持股比例为“0.095%”,第十大股东“肖和平”的持 股比例为“0.084%”。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