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1年2月19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 已经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92号文核准。《配股说明书》刊登在 2001年9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为方便投资者认购, 现就本 次配股有关事宜再次提示如下:
    1、配售发行股票: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2.76元
    2、配售比例: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26,000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配3股的 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
    3、配股数量:本次配股实际配售股份的数量为2,346万股。其中,经浙江省财 政厅浙财国资字[2001]42号文批准,公司第一大股东国有法人股股东钱江集团有限 公司放弃90%的配股权,以现金认购10%的应配股份,实际配售股份的数量为 396 万股;境外法人股股东金狮明钢有限公司书面承诺全部放弃配股权;社会公众股股 东可配1,950万股。
    4、配售对象:截止2001年10月9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5、股权登记日:2001年10月9日
    6、除权基准日:2001年10月10日
    7、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1年10月11日起至2001年10月24日止(期内证券交易 营业日),逾期不缴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8、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在所托管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所属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国有法人股股东在认购时限内, 到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 配股手续。
    9、缴款办法:
    在股权登记日(2001年10月9日)收市后,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根据自己的意 愿决定是否按以下方式认购本次配售股份的全部或部分;逾期未缴款的,视为自动 放弃本次配股权。
    (1)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其配股部分时,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在其配 股权托管证券商处办理缴款手续,填写“钱摩A配”,交易代码为“8913”, 配股 价格为12.76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至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份乘以0.3 后 取整数;不足一股的不予认购。
    (2)国有法人股股东认购其本次配售股份时, 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有关配股缴 款手续。
    若投资者在2001年10月10日至2001年10月24日办理了本公司股份的转托管,仍 在原托管证券商处认购配股。
    在配股缴款期间,配股权持有者可直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各股份 托管的证券商处申报认购配股,可多次申报认配。每个申购人申请认购的配股总数 不超过其可配股数量。
    10、对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根据承销协议,本次社会公众股的配售股份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国有法人股的配售股份由光大证券以代销方式承销。对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 配股余股由光大证券按承销协议包销;逾期未被认购的国有法人股配售余股视为自 动放弃。
    11、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的处理办法,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12、本次国有法人股配股部分,在国家出台新的规定之前暂不上市流通。社会 公众股配股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缴款结束,本公司刊登股份变动公告之 后,经深圳交易所安排,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配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在2001年9月25 日《证券时 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配股说明书》。
    本公司联系电话:(0576)6139218
    传真:(0576)6139081
    联系人:林先进 颜锋
    主承销商联系电话:(010)68561122 68561452
    传真:(010)68561536
    联系人:赵庆 张振兴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