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3月9日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国有股权管理事项的批复》(浙国资法产[2006]46号),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 年3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