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5年6月30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钱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17,536,000股发起人国有法人股的股权过户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过户完成后,温岭钱江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17,536,000股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96%,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钱江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的其它相关公告已刊登于2004年12月31日、2005年1月11日、2005年2月26日、2005年4月22日、2005年6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