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已获2005年4月28日召开的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5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现将本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3,5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1.35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23日
    2、除 息 日 为:2005年6月24日
    3、红利发放日为:2005年6月24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5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5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国有股、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路318号
    3、咨询电话:0576-6139218、6139077
    4、传真电话:0576-6139081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