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4年8月21日在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路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6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李小林先生、独立董事张旭先生、张国华先生分别委托董事王由法先生、独立董事童本立先生、俞邦飞先生参加并表决,董事钟荣光先生、黄木利先生、范鸿贤先生均委托董事陈劲吉先生参加并表决,3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筱根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美可达摩托车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签订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合同:
    1、本公司向浙江益鹏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采购发动机产品的《购销合同》;
    2、本公司向浙江益荣汽油机零部件有限公司采购摩托车配件的《购销合同》;
    3、本公司向温岭市钱江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购销合同》;
    4、本公司向浙江益鹏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供应生产发动机所需的配件和劳务的《购销合同》;
    5、浙江美可达摩托车有限公司向浙江益鹏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采购发动机及配件的《购销合同》;
    6、浙江美可达摩托车有限公司向浙江益荣汽油机零部件有限公司采购摩托车配件的《购销合同》;
    7、浙江美可达摩托车有限公司向浙江益中摩托车电器有限公司采购摩托车配件的《购销合同》;
    8、浙江美可达摩托车有限公司向温岭市钱江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购销合同》;
    9、本公司向温岭正峰动力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购销合同》;
    10、本公司向浙江益中摩托车电器有限公司采购摩托车配件的《购销合同》;
    11、本公司向温岭市钱江进出口有限公司采购摩托车零配件的《购销合同》;
    12、本公司向温岭正峰动力有限公司采购配件的《购销合同》;
    13、本公司向浙江益荣汽油机零部件有限公司供应生产摩托车配件所需的材料和劳务的《购销合同》;
    14、浙江美可达摩托车有限公司代浙江益鹏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缴纳电费的《关于用电收费的协议》。
    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上述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上述关联交易合同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合同的投票权。
    三、审议通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美可达摩托车有限公司与关联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关联交易合同:
    1、本公司受让浙江益荣汽油机零部件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资产的《资产转让合同》;
    2、浙江美可达摩托车有限公司转让生产经营性资产给浙江益荣汽油机零部件有限公司的《资产转让合同》。
    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上述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上述关联交易合同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合同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四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