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3年12月26日在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路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6名,实到董事16名,3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筱根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
    原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摩托车及配件的生产、销售、研究、设计和开发;机电产品的生产、销售;上述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包括本企业控股的成员企业。
    2003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研究、设计和开发摩托车及其配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详见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该议案尚需经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现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研究、设计和开发摩托车及其配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