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9月26日上午9时在南宁市亭洪路48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可模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68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24,080万股的69.7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2年1-6月实现利润总额55,088,797.06元,净利润44,054,778.42元,其中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405,477.84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2,202,738.92元后。公司2002年中期未分配净利润为37,446,561.66元,加上本年期初未分配利润9,595,713.80元,合计可向股东分配的利润47,042,275.46元。
    公司2002年中期分配方案为:以2002年半年度总股本24,0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90元,共计派发股利45,752,000元,分配后剩余利润1,290,275.46元结转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同意1680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的上述决议,经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与上述议案有关的详细资料;
    2.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
    3. 与上述议案有关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 与上述议案有关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