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日前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即原江苏大亚集团公司持有的"大亚牌"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号1169044)无偿转让给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细情况见刊登于2002年 5月28日和9月19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之关联交易公告》以及《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实施结果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7日